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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車道再阻原民生存路 桃縣年後拆武嶺橋部落
2009/01/19 苦勞報導
單車道再阻原民生存路 桃縣年後拆武嶺橋部落楊宗興
苦勞網特約記者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34256單車道再度成為政府剷除都市原住民生存空間的理由與藉口。(楊宗興 攝)上週末北縣的三鶯部落才辦完尾牙宣示就地居住、抗爭到底的決心,沒想到鄰近的桃園縣政府卻預計在年後剷除大溪武嶺橋下的瑞興部落,儼然去年台北縣政府強拆三鶯部落的翻版,讓外界視為馬英九接班人選的縣長朱立倫「馬上」背起迫害原住民的污點。
縣府是在去年12月5日張貼出公告,限期要族人在12月15日自行拆除並搬遷,然而短短十天的緩衝讓族人措手不及,向縣府要求才爭取到緩衝至過完年後的2月3日前拆除。縣府表示,為了興建單車道不惜鐵腕拆除河岸違建,希望原住民不要繼續違法。
然而這個存在於大溪武嶺橋下游、缺子堤防旁的瑞興部落早已有30年的歷史,原址在現在提內的新生地河濱公園中,極盛時期共有30戶以上的阿美族人住在這塊土地上,後來族人在2000年前縣長呂秀蓮的鐵腕拆除後,分別遷往上游崁津部落、瑞興國宅旁的河川地、以及現在這塊河堤旁的空地上。
第一位來到此地蓋屋的族人回憶起1976年剛來到這裡時,眼見所及盡是凹凸不平的土地及大大小小的鵝卵石,是在族人們攜手整地、將石頭撿起運出後才有平整的土地可以蓋房子還有耕種,沒想到還是不敵縣府2000年的拆除行動,所有房舍及田理的農作物全都付之東流損失慘重。
樹豆(左)是從家鄉花東移植到新故鄉桃園,而大漢溪畔的吳郭魚(右)也是阿美族口中美味的食物。(楊宗興 攝)雖然曾遭縣府拆除,但無法負擔一般高額房價與租金的族人還是回到河邊,用熟悉的生活方式重新蓋起「打路岸」(工寮),重新種起攜自故鄉花東的「法達岸」(樹豆),繼續過起在河邊的生活。從長老教會退休的牧師張進財,2005年號召族人在部落蓋起教會,取名為「牧人教會」,也讓這片土地上的族人有了心靈上的慰藉。對他們來說,「家」的感覺正是這塊土地最適切的形容。
部落後方與河岸邊都是族人開墾出來的農田,生產的作物應有盡有,從稻米、玉米、高梁、芋頭到香蕉,大部分都是供應自家食用以減輕對市場的依賴,連原產自花東原鄉的樹豆都被移植到這塊土地上,讓這裡的生活更添原鄉風味。河岸邊還可提供取之不竭的魚蝦,讓擅長捕魚的阿美族人如魚得水、怡然自得,無怪乎早年漢人都稱這些原住民聚落為「快樂村」。
今年快64歲的古拉斯說:「縣府嫌我們的屋子不好看,怕給人原住民的負面印象,但是要是我們不用怕被拆的話,條件允許我們一定會蓋比現在漂亮的房子!」他也心裡不平衡的指著一旁的漢人屋舍,表示那些漢人的房子好多年前就已經申請合法,然而原住民只能笨笨一直住在不合法的房子裡天天提心吊膽。
這條單車道預備銜接下游三鶯部落對岸的三鶯河濱單車道,完工後單車將可從樹林一路騎到桃園,不過換來的卻是無數原住民再度被迫在自己祖先的土地上流浪,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在都市邊緣找到一塊安身立命的Lumah(家)?
參考資料:
縣府張貼的拆遷公告(楊宗興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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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縣也爆拆遷潮 2/3拆瑞興部落titv
就在台北縣的溪州三鶯部落之後,桃園大溪也爆出桃園縣府要拆武嶺橋下的瑞興部落。由於縣政府要進行自行車道工程,公告2月3日將要依法拆除瑞興部落。
這裡就是即將從台北縣三鶯橋到桃園縣武嶺橋的跨縣自行車道串聯工程,目前工程的進度已經接近武嶺橋下的瑞興原住民部落。桃園縣政 府水務處原本在去年已發出公告,要求在 12月15日進行拆遷,不過,在經過地方代表協調後 ,變更公告日期,確定將在2月3日拆遷。
桃園大溪的瑞興部落,民國六十年,台灣正經濟起飛時需要的大量勞動人口,遷居在這裡,至今留在當地的還有13戶左右,年齡層最大是 78歲,最年青者也在50歲左右。面對即將拆遷的命運, 唯一的訴求就是期待能有一塊安置地。桃園縣政府也派員進行初次的家戶訪查。
拆遷日程已公告,縣府局處間也做出決議,大溪鎮唯一的原住民鎮民代表林志強表示,決議內容並沒有清楚說明,族人長年在當地的地上物處理方式,以及放置地點,還要要求縣府與族人進行協調。
桃縣提供租屋補助 無安置計畫其實桃園縣府原本在去年的12月15日就要拆房子,不過前後協調三次,最後一次決議當中,縣府同意將拆屋的日期延到2月3日,不過不同於台北縣的作法是,桃園縣府的確同意在拆房子以後, 提出租屋補助每個人三萬元,也會清查大漢溪多餘河川地提供當地居民可以前往耕種。但是並沒有安置計畫!
中午時分在附近整田完畢的瑞興部落的Faki Fa-i幾乎都集合在原本是基督長老教會的地方,聊著年關之後的拆遷問題。等待著鎮民代表說明12月24日縣府第三次協調會的決議內容。但還是沒有說到他們最關心的安置工作!縣府表示,未來拆遷後的租屋會做專案補助。
決議內容除了延後拆除到2月3日之外有:1.延後拆除至2月3號;2.原民處中低收入戶租屋補助;3.社會處最高三萬元補助(本縣或非本縣籍都可給予);4.清查河川公地提供在地居民申請使用,但必須依河川管理辦法第34條,戶籍地址與裁種距離應小於10公里。
縣府表示目前決議內容已開始在各局處內分工動員,但待了近三十年的部落,以及大多數年屆六十歲的長輩來說,賴以為生的地上物包括農作物沒有任何補償外,只能耕種不能居住的河川地清查工作完成後是否會有多餘的土地以及執行會多久,決議內容並沒有附載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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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報報導
政府拆遷部落 無視河岸文化 2009-02-02
【記者陳威任台北報導】台北縣政府年前釋出善意,針對縣內4個被歸類為位於行水區的原住民部落,提出先建後拆的規劃。但是公部門在執行公權力及都市計畫的同時,對原住民文化的認識貧乏,河岸部落被行政部門以安全為由進行拆遷的案例,仍層出不窮。
台北縣三鶯部落的拆遷危機才剛解除,又傳出桃園縣政府將在近日拆除位於大溪武嶺橋下的瑞興部落,但是不同於台北縣政府提供的國宅安置措施,目前桃園縣政府只提供瑞興部落每個人3萬元的租屋補助,並沒有後續的安置計畫。
與三鶯相同的場景不斷上演,瑞興部落同樣是來自花東的阿美族,同樣選擇了靠近水岸的土地居住,也同樣面對公部門的拆遷動作。
或許有很多人會感到疑惑,為什麼都市的河岸部落都以阿美族為主?為什麼阿美族喜歡選擇河岸作為住所?正因為外界對於阿美族文化的缺乏了解,所以河岸部落的安置問題始終無法有效解決。
阿美族人自稱Pangcah(邦乍),為同族、同源之意。有關阿美族的起源,各族系流傳著兩種傳說,分別是「洪水漂流說」(mapaniray no nanom)以及「島嶼渡海說」(palacaly),不管是哪種傳說,阿美族的起源都與水息息相關。
因此阿美族人性喜擇水而居,對於阿美族人而言,水是生命之源,巫師以水治病、新娘挑水示愛、墓地灑水追緬先人等,皆顯示阿美族人對於水的深厚感情。阿美族人天性樂觀實為大海、大水的長期薰陶所致,其豐沛的歌謠、舞步,常有水波或浪濤的意象。
由於阿美族人習慣住在臨近河邊或海岸,一切的生活方式皆離不開河和海,水岸成為阿美族重要的生活及文化領域,從原鄉來到都市的族人,也就遵循著原鄉依水而居的生活方式,在都市建立起河岸部落。
但是多數媒體以及公部門在面對這些河岸部落的時候,都習慣以主流文化的「安全住所」來評價河岸部落的潛在危險,卻沒有思考河岸部落對於阿美族人在生活習慣及文化傳承上的意義。
正因如此,公部門每次的安置方式,才會以建造水泥大樓或是租屋補助為主,但這是阿美族人不願意也不習慣的居住環境,政府若不能從歷史及文化的角度來思考河岸部落的存在,隨著都市開發,未來河岸部落的拆遷將成為一大難題。
1 意見:
自行車騎士不要暴力的自行車道
2月19日 我們前往行政院門口聲援繼溪洲與三鶯部落又將被迫遷移原居住地的崁津部落與沙烏瓦知(河濱)部落。日前桃園縣政府為連接大溪武嶺橋、鶯歌到三鶯橋之自行車道,在沒有事前召開協調會或說明會,讓部落居民能夠表達意見的情況下,即張貼公告,將強制拆除這兩個阿美族部落的屋舍,警務人員甚至粗暴地闖入民宅。
作為推動千里步道運動的一份子,長期以來努力串聯全台灣環島的自行車與行人步道路網,希望強調環境保護、生態倫理與邁向低碳人本交通時代的綠道路網能分佈在全台各角落。然而,我們不只是要爭取單車路權,更要推動土地倫理的重建,而非大興土木的自行車道工程,或是以拆遷原住民家園所換來的自行車道。
土地倫理重視人與土地的關係,已被迫遷移多次的崁津部落與沙烏瓦知(河濱)部落,好不容易在武嶺橋下的河濱地找到安身立命之處,生活了二十餘年,延續祖先的精神,自給自足,族人生活緊密相連,不分彼此,也與河川共存共容,今日卻因自行車道工程的興建在即,面臨無處可住、遠離家園的命運,人與土地的關係被迫切斷,生存居住的基本人權遭受剝奪。
原基法第28條明定,「政府對於居住原住民地區以外的原住民,應保障及協助其安居的權力。」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第十條亦指出,「原住民不應被強行遷離其土地或領域。未取得相關原住民自由意志與資訊完整下的事前同意,或未事先達成公平、公正的賠償協議,以及在可能遷回的情形下,未提供遷回原址之選擇前,不得逕行遷移(包含擁有、佔有、使用的土地)。」政府應對人民基本的生存居住權負有責任,我們呼籲桃園縣政府在解決原住民居住問題前,停止所有迫遷行為,並與部落原住民協商,提出原住民可接受、可負擔的居住方案,達成共識後,再談自行車道之興建。
自行車正夯,但那不代表自行車騎士的權益就可以成為凌駕一切,甚至「以自行車道之名」行「欺負弱小」之實;事實上,在還沒有自行車道之前,自行車騎士早已騎車上路,無論通勤或休閒,自行車象徵著另一種生活的態度與生命的高度。今天,我們需要的不是大興土木、開腸剖肚的工程,而是以重新調整道路空間或縮減快車道寬度、以及以串連既有道路為方式,打造出一個更友善的單車路網環境、更安全的停車空間、與大眾運輸系統更便捷的連結,而非強拆人民住所、以原民血淚換來的自行車道。
千里步道籌畫中心執行秘書 黃詩芳
收復街道聯盟暨自行車友善環境倡議人 何嘉文
2009.2.19
【此篇文章2/19投稿自由時報未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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