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1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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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願搬遷 溪洲部落盼成為保留地




不願搬遷 溪洲部落盼成為保留地
更新時間:2007-11-29 23:34:55
   記者∕作者:陳威任
【記者陳威任台北報導】居住在新店溪溪洲部落的阿美族人,已經在這塊土地上生活長達30年的時間,卻因為縣 政府的都市計畫,部落將被強迫遷移到三峽的隆恩埔臨時安置所。他們希望台北縣政府能先將溪洲部落變更為公有保留地,與當地居民進一步協商,不要在未徵得居 民意願前,就強迫居民搬遷。

落地歸根是人之常情,對於逐工作而居的原住民而言更是如此,30多年前,位於新店溪畔的一塊新生地上,聚集了為了生活而離鄉背景的原住民族人。當時這裡人 煙罕至,生活條件並不理想,但由於原住民多半屬於經濟弱勢,都市的高物價以及昂貴的房租,都壓著這些四處漂泊的異鄉人喘不過氣。

族人發現新店溪畔有著於原鄉部落非常相似的環境,沙洲上佈滿可食野菜,居住在此,更能省下房租費用以及平日的開銷,也可減輕孩子在往後向上求學時學費的壓力,決定居住在此,這一住就是30年。

但是台北縣政府卻在此時以美化為由,要求族人遷離居住了30年的家園,又說部落位於行水區,並將存在已久的溪洲部落認定為違建。

該映犁百說:「隆恩埔臨時安置所原本是農地,蓋安置所是違建,但中間過程有內部因素將它改成建地,既然隆恩埔可以變更,溪洲部落自然也可以,縣府何苦要多此一舉。」她是溪洲部落青年讀書會的發起人。她表示部落正在討論是不是由部落出錢購買這塊土地。

「既然未來進行都市計劃興建河堤及公園時,會將溪洲部落所在的河川地改為公有保留地,我們希望縣政府可以先行變更,不要只有強迫搬遷的唯一選擇,應該要聽聽居民的想法。」該映犁百表示。

溪洲部落自救會則提出疑問,同樣都是依著河岸而居,漢族的土地可以合法申請地號承租或納稅,溪洲部落為何至今不得申請?

目前三峽隆恩埔的原住民文化國宅,是原民會從民國90年起,逐年補助第一期工程經費興建而成,希望能夠將居住在行水區內違建聚落的原住民安置於此。

這看似主管機關的美意,但卻從未詢問過當地居民的意願,就直接擬定安置作業及遷入該建案之時效,沒有完整的配套補償措施,這對於長久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族人來說,搬遷不是迎接新生活,而是要他們拋棄自己的家園。

該映犁百更質疑,隆恩埔原先為農地,但中間過程縣府內部將它改成建地。「既然如此,就把溪洲部落改成建地,讓我們住這裡就好,明知道我們多年來的要求就是現地居住,為什麼還要多此一舉。」

溪洲部落自救會表示,縣府相關單位互踢皮球企圖模糊焦點,拖延此案可以處理協調的時間,溪洲部落應該可以作為個案處理,卻得不到回應,政府應該重視原住民生存與居住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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